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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公示

发布时间:2024-12-23 来源: 云南省水利厅 作者:佚名

  按照《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(暂行)的通知》(水电〔2013〕379号)、《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〈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细则〉的通知》(国际函〔2024〕13号)、《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转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》(云水电〔2014〕20号)等要求,经企业自评、申报,专家评审、审定评审结果等环节,拟评定红河州泸西县冒烟洞一级等15座电站为小型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(自2024年12月20日—30日)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云南省水利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反映。

  拟评定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名单如下:

  一、初次评审(14家)

  (一)红河州泸西县冒烟洞一级、二级、三级、四级电站、泸西永宁水电厂(上车间)、泸西永宁水电厂(下车间),红河州河口县达沟河一级水电站,红河州金平县金河二级、三级电站,红河州金平县金水河三级(新寨)、四级(和谐)水电站;

  (二)曲靖市罗平县水寨电站;

  (三)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大沙坝水库坝后电站;

  (四)德宏州芒市芒里水电站。

  二、延期复审(1家)

  (一)红河州石屏县岔河电站。

  联系人及电话:由竹林 0871-63310586

  邮箱:champly@163.com

  地址及邮编:昆明市盘龙区新兴路95号 650233

  

  

  云南省水利厅

  2024年12月20日


原文链接:http://wcb.yn.gov.cn/html/2024/zuixingonggao_1220/3060179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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